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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作为律师的你是“骑车男”,你会等死还是反击?

作者:五金加工
文章来源:本站

  这个问题如果让北京亚太律师事务所的周大律师回答的话一定精彩!作为精通法律的他在当时一定能沉着冷静的应对持刀歹徒,及时分析歹徒砍他的每一刀是否致命?判断是否威胁自己生命?当抢到歹徒掉在地上的刀时准确无误的断定歹徒伤害停止,不能再进行反击!随后,将刀反手送给歹徒严正警告歹徒不能继续进攻,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劝说歹徒放下屠刀立地成佛!最后,歹徒被他成功说服并相互拥抱互留电话!成功化解一场刑事案件!周大律师从此威震江湖!

  反击,当然是反击。和骑车男一样,打到对方,砍倒对方,彻底反击。

  这关乎尊严和性命。

  可是以上只能是想象中的自己,希望自己和骑车男一样帅一样酷,一样霸气,一样势不可挡,不任人欺负。

  可惜,现实中的自己没有这样的勇气,所以才会被骑车男所震撼,只能为他叫一声好,默默做现实的自己。

  可是叫好归叫好,毕竟按照法律来说,他后来防卫行为确实过当,个人认为,将其砍倒在地,就可以了,没必要要他性命。

  据说,骑车男已经被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立案,对此本人持保留意见,毕竟宝马男的尸检没有出来,致命伤是开始的那一刀(肯定属于正当防卫),还是后来的砍杀行为,还难以界定。

  另外,骑车男的从轻减轻情节包括,

  第一,受到生命威胁,才予以反击。第二,生命威胁一直持续。第三,对方先动手,且持凶器,有重大过错。第四,如果不持续反击,宝马男可能回车再拿武器,白衣侠生命仍然存在威胁。第五,宝马男还有车上几个人,可能成为帮手,使骑车男心生恐惧。第六,过于严苛的防卫要求,不鼓励自我救助,反而助长伤害他人之风,对社会评价极为不利,具体参照辱母于欢反击案。

  有些律师,比黑社会还黑,常常以黑吃黑,不管什么人,在他的眼里,“钱”,高于一切!至于“良心”只有在人们心里都装着。当下,正处在惩黑除恶的关键时刻,我们的政府不要忘了惩治混进我们队伍里的害群之马——邪恶律师!

  【别闹了,“龙哥”之死就是正当防卫】1、相互斗殴无防卫,本案中是一方对另一方的直接侵害,没有相互斗殴情节;2、故意杀人适用“无限防卫”,即面临故意杀人侵害时,可以防卫至对方死亡;3、正当防卫应当在一定的时空范围内“把握”,“龙哥”刀落后跑向自己的宝马车,而宝马车还是可以作为杀人凶器,因此追砍行为还在防卫时空范围内。如果行为人被判刑,只有一种可能,审判受到案外因素影响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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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太行磐石

  学校主任

  关于这个问题,咱们提到一个高度来讲:白衣男和龙哥二个人之间的你死我活就像中日之战,日本人在中囯的土地上烧杀抢掠,肆无忌惮,作为一个中国人你会怎么做?有的人温和逃避,贪生怕死,这部分人叫汉奸,比如汪精卫,有的人奋起冒死抗击,这部分人叫民族英雄,比如张自忠将军。毛主席说过一句话:痛打落水狗,这个痛打就是你落到水里已经没有反抗之力了,那也必须除之而后安。现在有些律师和法官咬文嚼字,脑子不清,动不动就用防卫过当来压吓有血性的受害者,你们的行为堪比当年汪精卫残害抗日人士!如果一个国家全是绥靖温和,贪生怕死的人民,这个国家还有前途吗?我们每个人从小受到的教育就是:要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,怎么个斗?怎么个争?斗争就是你死我活,不是和坏人去讲法律,用仁义礼智信来处理危急事件。法律上有一条叫做正当防卫,但是却被某些律师,某些法官玩坏了,变成了套在面对坏人坏事,敢于作斗争的正直善良之士,见义勇为人士头上的紧箍咒,这样好吗?要我说白衣男不仅不应该刑拘,而且应该颂发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的英雄证书!让国家提倡的“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”形不成一句空话!让法律上的正当防卫成不了摆没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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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一个普通老百姓的看法!防卫肯定是防卫,至于是否防卫过当应该看看民意!毕竟法律是为民而生的。我们理性分析一下,第一次,白衣哥被迫防御制止了,纹身男的拳脚攻击。第二次,又提刀攻击,也是被迫防御制止。第三次,纹身男并非主动放弃凶器终止行凶,且有再次拾刀的动作和行为,仍然具有行动攻击能力,不能判断纹身男是否放弃再次发起攻击,虽然纹身男有开车门的动作也不能证明他是退让躲藏,所以白衣哥再次出手制止,完全是正当防卫。俗话说兔子逼急了也咬人,更何况我们是人。当我们一次二次的受到伤害,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不应该自卫吗?我想问问那些说白衣哥防卫过当故意伤害的律师们,你们可以在生命受到威胁是冷静思考,怎样做是正当防卫,怎么做又是防卫过当,因为你们专业。我们做不到,因为我们是有血有肉的正常人!平时我不超过10字的评论,这次不一样,因为关系到一个人的后半生,关系到一个普通老百姓的余生。我不为博取关注,只是谈了自己的看法。支持起点赞!

  我是律师,我会在他砍我的时候,第一刀我会说住手,根据某某某条,你现在在犯法,

  第二刀,快住手,根据某某某某某某某条宪法,你现在很严重的侵犯他人,人生安全,

  第三刀,还是某某某某条,给他讲法,

  第四刀,没法讲了

  以后大家口角对象是像周律师这样的律师的时候,先砍律师一刀,立马跪地求饶,放心,周律师们不敢还手,他们会认为还手了就防卫过当了。再趁周律师们不备猛砍他们一刀!再弃刀跪地求饶!放心!你是安全的!

  钱律师拣到刀当然交给警察叔叔啦!因为以律师对正当防卫的精确理解,宝马男刀掉代表不法侵害已停止(告一段落),然后坐等宝马男再从车内拿武器出来(扳手、长砍刀、土枪等),此时律师可选择逃跑喊救命,或者继续受虐取证,至死方休。

  这里将有两类律师,一类坚持正当防卫者,肯定会反击,因为一个公民在合法的道路上受到违规宝马车撞击,还要受宝马车三男一女围攻,还要受纹身男打击,打击不过瘾还拿出刀来砍杀,所以法律赋予的公民人身安全决定了正当防卫,必须反击!另一类如周保民之类律师则畏首畏尾难了,因为不反击吧,就直着脖子被纹身男砍死。反击吧,怎么反击?纹身男拿着砍刀,侵犯还未开始,你不能反击。砍刀刺入你身体中是侵害中止,你也不能反击。刀拔出来是侵害已经完成,你更不能反击。如果你在这三个阶段反击就是防卫过当。那什么时候反击呢才不过当呢,就是纹身男刀子刺入一个尖头时,你反击了那才叫正当防卫。可是这刀光电火一瞬间好难掌握啊,就是武术高手都无法做到,更何普通人?所以坚持防卫过当甚至故意伤害的周保民之类律师,肯定是两条路,一条是不反击被杀死,另一条是反击杀死纹身男,按周保民之流逻辑他是故意杀人罪,至少判周保民一个无期徒刑吧!

  

如果作为律师的你是“骑车男”,你会等死还是反击?

  

如果作为律师的你是“骑车男”,你会等死还是反击?

  

如果作为律师的你是“骑车男”,你会等死还是反击?

  

如果作为律师的你是“骑车男”,你会等死还是反击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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