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养室建设参照哪本规范?社区配套用房现有的配建标准或相关规定有哪些?
标养室建设参照哪本规范?
在中国,标养室建设可以参照《企事业单位标准化建设规范》(GB/T 22080-2008)和《病房设计规范》(GB 50333-2022)。这些规范包含了标养室的设计、功能布局、设备配置、安全要求等方面的规定。值得注意的是,不同类型的标养室可能会有不同的规范适用,例如医院的标养室应参照医院建设和管理方面的规范。
标准化室建设应参照国家标准《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GB 50057-2010、《建筑电气设计规范》GB 50052-2009等相关规范。这些规范详细规定了标准化室的建设标准和要求,包括电气线路、配电装置、防雷接地、照明与插座、消防设施等方面,确保标准化室的安全可靠、合规有效。
同时,建设者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,合理设计和配置标准化室的设备和功能,充分考虑人员安全、工作效率和便利性等因素。
混凝土的养护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采用硅酸盐水泥、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配制的混凝土,不应少于7d;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,养护时间应根据水泥性能确定;
2 采用缓凝型外加剂、大掺量矿物掺合料配制的混凝土,不应少于14d;
3抗渗混凝土、强度等级C60 及以上的混凝土,不应少于14d;
4后浇带混凝土的养护时间不应少于14d;
5 地下室底层墙、柱和上部结构首层墙、柱宜适当增加养护时间;
6 基础大体积混凝土养护时间应根据施工方案确定。
GB50666-2011《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》
(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)
第8.7.2 条规定:
大体积混凝土宜采用后期强度作为配合比、强度评定的依据。基础混凝土可采用龄期为60d(56d)、90d 的强度等级;柱、墙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小于C80时,可采用龄期为60d(56d)的强度等级。采用混凝土后期强度应经设计单位认可。
GB/T50107-2010《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》
第4.3.1条的注解:掺加矿物掺合料的混凝土,尤其是大体积混凝土,由于前期强度较低,后期强度增长快,可根据设计规定,采用大于28d龄期的混凝土强度来评定。
社区配套用房现有的配建标准或相关规定有哪些?
1、社区配套用房是指社区居委会开展工作所需用房,包括办公用房、社区服务用房、文化活动用房及配套基础设施。
2、社区配套用房原则上按照每百户居民30平方米的标准规划、配置,根据社区规模大小,每个社区的配套用房总面积一般控制在300—700平方米。
3、各社区办事机构对外原则上只悬挂社区党组织、社区居民委员会、社区服务站三块牌子和民政部统一的社区标识,内部功能场(室)根据其主要功能或通用功能只悬挂一块识别牌。各部门不得以条线规定为由,要求社区增挂其他牌子。
4、社区配套用房产权属区政府,使用权属社区居委会,日常管理由所属街道办事处负责,监督指导由区社区建设管理局负责。
5、对规划建设的社区配套用房,区社区建设管理局负责做好移交协调工作,区行政事务管理局负责办理接收手续,区财政局负责筹集回购资金。